市规划局履职尽责当先锋 面向社会公开承诺践诺
2017-03-28
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,动员局系统党员干部在“打造四个中心,建设现代泉城”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认真履职尽责,按照市直机关工委“创建文明城 机关当先锋”主题活动要求,结合2017年规划重点工作安排,市规划局拟定四项公开承诺事项,面向社会公开承诺践诺。
完善法制体系,推动《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》颁布实施,制定实施《条例》贯彻落实工作方案,进一步提升法制建设水平。
完成《济南市中心城总体城市设计》,在编制过程中,认真履行社会调查、专家咨询论证、社会公示、征求部门意见等程序,通过城市设计,定位城市总体形象,确定城市形态格局,提升城市建筑风貌,彰显城市特色。
编制完成《济南市首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》,完成首批建议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的初步成果。在编制过程中,履行专家咨询论证、社会公示、征求部门及公众意见等程序,确保规划成果科学合理,为保护我市优秀历史建筑提供规划依据。
在谋划城市交通长远发展布局的基础上,制定近五年公共交通、高快速路网、城市道路、城市慢行及停车五大体系规划,为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提供规划引导。
下一步,市规划局将以对标落实全市“453”工作体系为主线,积极推进引领规划、效能规划、法治规划、创新规划、阳光规划、廉洁规划六大行动,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公开承诺事项,在争创文明城市工作中发挥先锋带头作用。